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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动力电池专利战:中创新航称侵权控告无效,宁德时代反击发起行政诉讼

时间:08-08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04

头部动力电池专利战:中创新航称侵权控告无效,宁德时代反击发起行政诉讼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巩兆恩 报道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长达两年的专利纠纷案又有了新进展。8月3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宁德时代拥有的“正极极片及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项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对此,8月5日,宁德时代向媒体表示:“我们已接到通知,计划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针对中创新航的其他专利侵权案件,目前进展正常。”长达两年的动力电池专利纠纷战尚未尘埃落定。反转,再反转2021年7月,宁德时代首次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先后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5项专利,累计索赔金额高达6.47亿元。其中,就包括本次公告中所提及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专利,宁德时代就上述两项专利侵权的索赔金额为1.08亿元。今年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同时要求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对此,中创新航发布公告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涉诉产品处于其生命周期末期,且已被公司内部更优性能的新款产品迭代。同时,中创新航方面称,公司在收到民事起诉状后,就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对该无效案件作出裁决。因此,公司目前无需支付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并将向最高院提出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有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抗辩:一是不侵权抗辩;二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从根本上否定权利人的权利基础,从而获得专利侵权诉讼的胜利。如今,被控侵权人申请专利无效成功,也就意味着,原有的专利权诉讼就失去了基础。换句话说,宁德时代对“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不再拥有专利权,侵权也就不成立,中创新航暂时扳回一局。不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行政诉讼,宁德时代仍有机会驳回专利局有关专利无效的决定。除了上述两项专利纠纷的不断反转,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之间的纠葛也尚未结束,“集流构件和电池”“防爆装置”“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3项专利侵权诉讼均未迎来最终结果。头部电池厂商摩擦不断事实上,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纠纷并不是个例。据韩国调研机构SNE Research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在全球前十大动力电池供应商中占据6席,动力电池装车量全球市占率达62.6%,产业竞争力凸显。其中,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市占率达36.8%,居全球首位。中国电池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和认可度不断提升,国内电池企业崛起的同时,竞争也愈发激烈,在技术竞赛的“单行道”上互不相让。以动力电池领域龙头——宁德时代为例,2020年1月,宁德时代以侵犯专利为由,向塔菲尔新能源发起诉讼,要求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其专利权的电池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2021年6月,珠海冠宇收到宁德时代旗下子公司发送的《侵权告知函》,后又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以上两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中,宁德时代均取得了胜利。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在技术专利上保持强硬态度,宁德时代对于部分市场竞争行为也毫不手软。去年2月,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蜂巢能源,称2018年至2019 年,9名宁德时代员工在离职后加入蜂巢能源,违反了此前签订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构成不正当竞争。同年7月,蜂巢能源支付500万元与宁德时代达成和解。此前,宁德时代方面曾就诉讼事宜公开表态称,会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愿与行业参与者就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保持沟通合作,也会重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市场良性竞争。作为动力电池行业绝对的巨头,宁德时代不断争夺技术制高点,以技术优势建造自己的“护城河”,抢占市场先机,巩固自己的“宁王”地位。而作为宁德时代技术纠纷案中最大的对手,中创新航也于去年年底以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为由,起诉宁德时代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诉讼是商业竞争中的常见手段,提起诉讼的目的是期望对方的商业活动受到影响。”中创新航知识产权负责人吴迪曾公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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